2)第一百四十一章 奴仆_文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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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大林从没有偷过主家的财物,甚至还举报过偷财物的奴仆。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在主家发卖奴仆的时候,他们一家就被别的奴仆联合起来给卖了。

  岳山综合考虑之下就把他一家给买了回来。

  唐朝在制度上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时代,一方面律法规定了奴仆也是国家的子民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又把人分为良人和贱人。

  奴婢就是贱籍,地位类似于奴隶,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随意处置。

  史学家一般认为是奴隶制残余和封建等级制度结合的产物。

  但在文学界和法学界,提高奴婢地位的思想一直在酝酿着。读书人开始鄙视**提倡善待奴婢,朝廷也鼓励富户释放奴婢,三令五申不得杀奴。

  总体来说,奴仆的地位比之前的朝代要高了许多。

  发卖自家奴仆的人家也少了许多,一般都是遣散,这样还能落个释放奴仆的好名声。

  当然了,一些拥有特殊才能的除外。

  比如年轻漂亮的女奴,比如拥有一技之长的匠人。这些值钱的还是会被转手卖掉。

  按理说包大林一家算不上特殊奴仆,属于被遣散的行列。可那家人欠了赌债着急筹钱,连这种普通的也一起卖了。

  奴仆每一次被转手就相当于是过一次鬼门关,因为你不知道买家是什么人,买回去又要干什么工作。

  尤其是对拖家带口的人而言,那更是人间惨剧。不同的奴仆不同的价格,女仆、男仆,年老的、年轻的、年幼的……一般都会分开卖。

  或者买家和挑牲口一样过来挑选,挑中谁就买谁,根本就不管别人是否有家人有孩子。

  包大林就属于拖家带口的那种,听说自己家被发卖,他犹如被五雷轰顶万念俱灰,差点没有当场死过去。

  就在他绝望的时候,救世主出现了,把他全家打包买走。

  新主家不但富还贵,为人也非常仁善。甚至还给他的孙子取了一个正儿八经的名字:包维宁。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新主人还特许他的孙子进书院读书。

  当时他就发下毒誓,愿为岳家世代赴汤蹈火,如有违背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嗯,赴汤蹈火这个词是他偶尔听原来的主家少爷读书时候念过。他觉的这个词简直就是自己一生的追求,于是就记下了。

  尽管很快他就知道,岳府所有奴仆的适龄子女都在书院读书,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忠心。

  他反而觉得,这样仁慈的主家,更值得自己孝忠。

  岳山并不知道这个新仆人心中的那些小九九,但感觉这个人用起来确实觉得很贴心。

  管家是个重要的位置,忠心和能力缺一不可。他自然不会一上来就把这个位置给包大林,而是先让他跟在自己身边当个贴身跟班。

  平时会故意交代一些管人管物的工作来试探他,总体来说表现还不错,起码没有出什么篓子。

  包大林的能力也确实不错,虽然没有被任命为管事儿,但借着主家贴身奴仆的身份在奴仆里面渐渐的有了一些威信。

  岳山已经想好了,再过俩月要是还没有什么异常,就正式让他出任管家职务。

  当然了,对岳山来说什么奴仆什么管家都是次要的,真正重要的是另外一件事。

  教改。

  李世民已经登基,他也跌跌撞撞的靠着三分打拼和七分运气拥有了立山头竖大旗的资格。

  之前一直计划中的新式教育也是时候提上日程了。

  今天他把所有先生都叫过来,就是为了宣布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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